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我公司擬對以下國有房屋進行公開招租,請意向承租人向瀘縣市政環衛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要約。
一、招租標的及招租人
(一)招租標的情況
標的序號 |
坐 落 |
面積(㎡) |
招租時間 |
招租底價(元/月) |
履約保證金(元) |
交納保證金銀行信息 |
1 |
瀘縣新坪路西段(隔離艙房間) |
23.29 |
不低于3個月 |
500 |
根據實際租賃人員租賃情況收取履約保證金 |
開戶單位:瀘縣市政環衛工程有限公司 ;開戶行:瀘縣農商行營業部;賬號:15250120000007794 |
2 |
瀘縣新坪路西段(工作艙休息艙會議室) |
51.6 |
不低于3個月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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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瀘縣新坪路西段(工作艙辦公室) |
25.8 |
不低于3個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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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瀘縣新坪路西段(隔離艙房間) |
18.48 |
不低于3個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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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瀘縣新坪路西段(工作艙辦公室) |
73.32 |
不低于3個月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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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瀘縣新坪路西段(工作艙會議室) |
60.04 |
不低于3個月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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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人
上述標的招租人為瀘縣市政環衛工程有限公司。
二、租賃期限
每次招租標的租賃期限不低于3個月。
三、租金要求
(一)實行租金預交制:房間月租金為人民幣 500元/間/月 (大寫:伍佰元整),按季度交納,每季度月初5日內,租賃方向承租方支付全月租金;退房時,不足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即:月租金÷30天。上述房間租金依據以評估報告為準。
(二)租賃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網絡費、收視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租賃方自行負擔,按月支付。
四、履約保證金
雙方簽訂合同后,承租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出租人明確交納履約保證金金額。
五、承租人資質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中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個人(法律另有規定除外)均可承租。
(二)承租人須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經營道德和社會責任。
六、報名方式及報名材料
(一)報名時間:2024年1月1日8:30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30止。
(二)在報名時間內,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意向出租人報名條件的資料,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三)報名材料以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交瀘縣市政環衛工程有限公司,聯系人:陳女士,聯系電話:15284070501、0830-2839707,地址:瀘縣玉蟾街道玉蟾大道230號(萬福大都會對面匯興集團一樓)。
七、意向承租人擬承租條件應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內容
(一)租賃結束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前1個月 ,與出租方聯系交回租賃標的物及附屬設施設備事宜,且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3日 內,將租賃標的物及附屬設施設備按出租人要求恢復原狀后交還。
(二)若承租人未按以上條款約定的時間將租賃標的物返還給出租人,承租人應自逾期返還標的物之日起以評估日租金的 2倍 每日向出租人計付占用使用費直至承租人返還租賃標的物。若承租人逾期1個月未將租賃標的物返還出租人,則承租人未搬走之物品、乙方附屬墻壁、房頂、裝修等無條件歸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可自行進行處置,因處置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此等使用費、賠償金等的支付不構成租賃期之延續。
(三)承租人租賃期屆滿,出租人須按國有資產租賃管理辦法進行公開招租的,承租人應無條件配合出租人開展工作,及時清結水、電、氣、網絡等費用,按時將租賃標的物交還出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搬離或者索要賠償等。如延期退出的,必須按新評估價位結清超期房租后退還押金,辦理相關手續如有違約的,出租人收取的押金將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承租人。
(四)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在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賃標的物期間,因租賃標的物產生的衛生費、水費、電費、氣費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概與出租人無關。
(五)在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賃標的物期間,承租人為租賃標的物的實際管理人,租賃標的物范圍內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損害和財產安全等(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或墜物、水電使用不當、摔倒等給承租人或第三人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責任,出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出租人因此遭受處罰、第三方追償或其他損失的,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六)租賃期間,因國家建設、當地政府相關政策和行為、公共利益等的需要,需要出租人對租賃標的物進行收回、拆除、搬遷或者產權轉讓的,出租人提前1個月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承租人必須在限期內無條件搬離,且出租人不給予任何賠償。
(七)若承租人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將租賃標的物予以轉租的,視為承租人根本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標的物、追償損失、并且不退還已繳納押金。
(八)承租人不得出現違反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相關部門管理規定的行為,若相關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承租人未能按時整改達到相關要求的,視為承租人根本違約,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標的物、追償損失、并且不退還已繳納押金。
(九)承租人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及他人損失的,承租人負責賠償,并給予修復,并負一切安全責任。
(十)承租人應接受資產劃轉前單位的安全、衛生等社會性事務管理,不得搭建違規建筑物。
(十一)在租賃期內,出租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租賃標的物進行檢查,承租人應予以配合和協助。
(十二)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生活垃圾,由承租人自行處理。出租人工作人員不提供房間內的清掃保潔倒垃圾等服務。
八、爭議解決
(一)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因租賃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爭議的,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瀘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因承租人違約造成出租人通過法律程序索賠的,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鑒定費等)由承租人承擔,律師費按最新的四川省律師法律服務收費行業標準收取。
九、現場勘查
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期內自行到現場實地勘查,意向承租人報名視為自行完成了現場實地勘查,對擬招租標的現狀無異議。
十、承租人的確定方式
(一)根據意向承租人提交的報名材料情況,招租人予以審查核實,均可租賃,并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正式的《租賃合同》為準,承租人應根據實際情況由出租人明確交納履約保證金金額。
(二)經招租人確定的意向承租人若在5天之內不簽訂合同的,視為意向承租人放棄承租,并不予退回保證金。
十一、解釋權
本招租公告由瀘縣市政環衛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公告人:瀘縣市政環衛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日